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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是在上课后才过去,坐在房间的倒数第二排。
孩子们念“白日依山尽”
,她也用手指指着学堂私印课本上的汉字,低着声音,一字一字地跟读,辨认。
那间房子的位置很古怪,是在一家赌场的楼上,楼道的尽头。
那栋楼非常破旧,又因为紧挨着赌场,从楼梯走上去时,她会听到黑暗里的亲吻声,和许多避开人群的交易。
唐人街的幼童们真是见多识广,rossela每一次都心有余悸地想。
他们想读书就要穿越这样的黑暗走廊,小小年纪便窥得俗世风光。
课程一周两节,都在晚上。
上到第三节时,她终于意识到,学堂有一位学生,来得比她更晚,坐得比她更靠后。
7月,墨尔本的隆冬,气温并不低,但风却寒冷而刺骨,入夜尤其如此。
那个女人总是穿一件黑色的大衣,带黑色的围巾,黑色的靴子,在学生们齐声朗诵时从后门进入,静悄悄坐在最后一排靠近门的位置。
她不会弄出太大的动静,也不会脱掉外套,于是rossela总是侧手扶着脸,用余光打量她,看到她黑色的大衣里是长裙,在领口露出金色的一角。
那在冬日的黑夜里,光彩夺目的一角。
rossela直觉这是个很美的女人,她的直觉在第五堂课得到了验证,这验证归功于她的计策。
她把写字的钢笔故意碰到地上,笔身一直往后滚,滚到那女人脚下,然后被她俯身拾起。
她抬起头,黑色帽檐下一张精致动人的脸,红唇乌发,睫毛纤长分明,眼睛亮得惊人,眼尾狐似的上挑。
真不错,rossela心想。
这么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在这里学写字。
当时在墨尔本的华人女性不多,独身的更少,她一个人出入唐人街面无惧色,rossela私下和上课的老师打听,才知道她是长安旅社祝老板的干女儿。
人的注意力就是这样。
你不关注一个人时,从来听不到她的消息。
你开始关注她时,四面八方都是她的消息。
rossela听到唐人街的女人让孩子离她远些,说她与许多男人有染,可rossela来来回回也看不到她当真对哪个男人青眼。
她听到有认识的西班牙女人提起街角新开的服装店“红玫叶”
,路过时看了几眼,老板竟然就是她。
她这才知道,原来她叫金红玫。
有一次她在附近喝咖啡,见到一名西装革履的华人男性来到红玫叶前等她。
还有一次她去买面包,发现一个个子不高眼睛很大的小姑娘正在红玫叶门口哭闹,金红玫出门将她带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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