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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世纪行将结束,城市越来越像一个戏剧表演的舞台,甚至骑士比武也在集市上进行,呈现于市民面前。
但是,只有贵族才能踊跃参赛,他们顽强地捍卫着自己的比武能力,这也是贵族阶层的重要属性。
随着新一代公众的出现,人们对骑士制度及其僵化的理想越来越不满,宫廷抒情诗在13世纪逐渐消失。
法国吟游诗人创作的诸多香颂、小说和诗歌本应永远回**在普罗旺斯的蓝色田野上,最终却由意大利的吟游诗人传播开去,并在意大利的图书馆中得以留存。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们孕育出文学和艺术,并传递出一种贵族精英式的道德和文化,并展示了与现实生活截然不同的童话景象。
对于城市里的读者来说,这两点可能极具吸引力。
这一时期,自古流传下来的宗教戏剧摆脱了神圣礼拜仪式的框架。
为了满足人们的观赏要求,戏剧变得更加有趣。
它在教堂门前搭建舞台,原本上帝才是最重要的观众,现在却逐渐演变成启迪民众的戏剧。
例如,《圣经·新约》中原本只是简短提到妇女购买圣膏来涂抹基督尸体,这个情节现在变得丰富多彩。
商贩们卖力吆喝着,这种熟悉的日常生活立马变得生动起来。
人们更容易理解宗教事件,也更容易共情。
很快,祷告仪式也采用了类似策略,画家在描绘耶稣受难的场面时也将同时代的城市画成背景。
《圣经》戏剧如今更为频繁地使用民间白话,场景也常常反映当下的日常生活,这表明,它越来越向市民阶层的观众倾斜。
出版于13世纪初的《阿拉斯的谦恭人》(Courtoisd'Arras)讲述了一个浪子的浅显故事。
主角是一个愚蠢的农民,可他偏偏被戏称为“赫菲仕先生”
(H?fisch,原意是宫廷)。
这部戏以他轻浮的生活为主线,例如他曾被两名妓女劫财。
这样的情节与《圣经》无关[102],它其实主要是在描写法国北部商贸纺织大都市阿拉斯的生活。
1201年,第一部用法语创作的宗教戏剧就诞生于此,作者是让·博德尔(JeanBodel)。
文学景观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文学体裁多种多样。
世俗的戏剧和诙谐剧成为民间和宫廷的娱乐,荤段子、祝酒歌、歌颂爱与欲望的歌曲占领了集市和小酒馆。
人们举办歌唱比赛,并成立了歌者的行会。
在阿拉斯和皇家巴黎,薄伽丘和维庸的先驱随处可见。
其中最早的一位是奥尔良的雨果·普里玛(HugoPrima),他出生于11世纪末,言辞辛辣爱中伤别人,但同时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
他仍然用拉丁语写作,中间掺杂着古法语;他熟读荷马、奥维德和撒路斯提乌斯,对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也有所了解;他在诗歌中书写葡萄酒、女性和科学。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普里玛这样的人物也越来越多。
甚至他们的名字——例如,一个叫鲁特贝夫(Rutebeuf),意为“野牛”
;另一个叫勒博苏(leBossu),意为“驼背”
——已经指向烟熏火燎、酒气弥漫的小酒馆,**不羁的知识分子群体正是在那里找寻谋生的出路。
他们吟唱老鸨、被戴绿帽子的丈夫和上当的骗子,大肆嘲讽那些托钵僧——因为这些人四处布道,反对醉酒、赌博和他们那个玩世不恭的阶层。
13世纪下半叶,农村和农民才首次出现在诗人的笔下——首先出现在《迈尔·赫尔姆布莱希特》(MeierHelmbrecht)作品中。
以狡猾的狐狸雷纳特(Renart)为主角的动物故事流传了无数的版本,广受欢迎,以至原本法语中指代狐狸的词“goupil”
也被它代替了,而“莱因哈德”
(Reinhard)后来甚至还成了一个德语人名。
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也曾提到这只狐狸。
不过,罗曼语族地区最成功的世俗作品是纪尧姆·德·洛里斯(GuillaumedeLorris)和让·德·梅恩(JeandeMeung)的丰碑之作《玫瑰传奇》(RomandelaRose)。
随着它的诞生,古典时期重新受到了关注。
两位作者通晓克雷蒂安对奥维德的译介,这个译本已经失传;他们也知道普鲁登修斯(Prudentius)在公元4世纪所著的《灵魂的冲突》(Psyachia),书中描写的是一场美德与邪恶的灵魂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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