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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
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
古人所谓“酒三昧”
,即在于此。
但绝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乱道,诽谤唾骂,甚至呕吐,打架。
那真是不会吃酒,违背吃酒的本旨了。
所以吃酒绝不是图醉。
所以容易醉人的酒绝不是好酒。
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
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
,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
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
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
送我。
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
。
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
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消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
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
,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
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
。
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助兴品。
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
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
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功利的,太少兴趣。
况且我的吃饭,从小养成一种快速习惯,要慢也慢不来。
有的朋友吃一餐饭能消磨一两小时,我不相信他们如何吃法。
在我,吃一餐饭至多只花十分钟。
这是我小时从李叔同先生学钢琴时养成的习惯。
那时我在师范学校读书,只有吃午饭后到一点钟上课的时间,和吃夜饭后到七点钟上自修的时间,是教弹琴的时间。
我十二点吃午饭,十二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六点钟吃夜饭,六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
吃饭,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钟内了结。
这样的数年,使我养成了快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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