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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每隔几年,矛盾就十分明显。
为了克服这个矛盾,以利于安排生产和生活,商代历法中便采用置闰的办法,使一个太阴之年总天数接近当时所能测定的一个太阳年的总天数,这实际上便是中国一直沿用的阴阳合历。
据有的学者研究,商代置闰的办法有“年终置闰”
(即罗振玉所称“十三月”
)和“年中置闰”
二种,只是这种看法尚未取得学术界的一致意见。
[10]但是,不管是一种还是两种,它们都有一个确定岁首的问题。
到了战国,由于阴阳特别是五行学说的盛行,使本来仅具有历法意义的三正问题赋予神学政治色彩。
在此之后,秦汉人再谈三正时,往往以终始五德说相附会,于是有“夏正建寅”
,“殷正建丑”
,“周正建子”
的说法,以为新王朝的建立,必须改正朔,不用前代之正,而依相克相生学说而改之。
在景武之时,提出改正朔的不惟董仲舒一人,前有贾谊,后有司马迁、公孙卿、壶遂等人。
董仲舒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强调改正朔的必要性不仅具有新朝建立的政治意义,而且具有现实的科学意义,即如何使历法与实际相吻合。
他说:“其谓统三正者,日正者,正也。
统治其气,万物皆应,而正统正,其余皆正。
凡岁之要,在正月也。
法正之道,正本而末应,正内而外应,动作举错,靡不变化随从,可谓法正也。”
[11]
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改正朔确实成了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秦始皇依据邹衍等人的终始五德学说,“以为周得火德。
秦代周德,无所不胜。
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
。
[12]以十月为岁首,势必打乱上述以三正为核心的历法体系。
不惟如此,汉高祖刘邦又因自己于公元前206年冬十月入关,受秦王子婴降,为建立汉王朝打下了基础,所以依然保留以冬十月为一政治年度之始的制度。
很显然,西汉初年的正朔设置,不仅与传统的历法体系不合,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因袭了亡秦的正朔。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便成为汉初学者十分焦虑的问题。
刘邦等人决定以十月为岁首,除了上述具有纪念意义之外,也不必否认他们已经意识到与亡秦制度的关联。
然而可能的情况是,刘邦和他的一些支持者为了“法统”
的合理性,并不承认秦朝的历史地位,因此,我们在汉初学者那里往往看到,他们虽然大谈亡秦的教训,但涉及对往古历史的整体描述时,也笼而统之地说到夏商周三代,否认秦王朝的正统地位。
可能正是这种认识上的不一致,使改正朔在汉初几十年一直无法实行。
但是,到了文帝十四年,西汉社会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生产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政治年度自十月始的制度与人们习惯使用的春夏秋冬顺序已严重不合,于是有鲁人公孙臣上书陈终始五德之事,建议改正朔,只是由于汉王朝依然奉行无为而治的黄老路线,而使公孙臣的建议不了了之。
又过了几十年,武帝即位,一改无为而治的基本国策,遂为改正朔提供了政治上的可能条件,所以才有董仲舒、司马迁等人重提改正朔的呼声。
然而直到董仲舒死的那一年(公元前104年即太初元年),修改历法才真正得以实现。
基于上述思考,应该说,董仲舒关于改正朔的建议,除了有为西汉王权披上“天授”
的神秘外衣的企图外,而作为其更化改制的一部分内容,委实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2)易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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