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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既然拿不出手,就不该写它!
这纯粹是无益之举,是错误、愚蠢之举!”
她本人想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作品,并将这一意图告诉了我。
她说我的作品不够出类拔萃,别指望发表于《大西洋月刊》或《星期六晚邮报》,不过我写作独具一格,有望成为一种新类型作家。
当务之急,她建议我不要再写无法发表的作品。
我没有跟她争辩,也没有再解释心里的想法,说自己想在人物对话上尝试一种新的写法。
那是我自己的打算,而现在听取别人的意见要有意义得多。
这天下午,她还针对如何买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了钱,你要么买衣服,要么买画,”
她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钱囊羞涩者,不可能既买衣服又买画。
至于衣服,不必过于讲究,不必赶时髦,买衣服只买舒适的、结实的,省下钱可以买画嘛。”
“可是,即便我再也不添一件衣服,”
我说,“想买毕加索的画也买不起呀。”
“不错,他的画你的确买不起。
你要买就买你同龄人的画——这类画家和你一样有着当兵的经历。
这类画家你一定会遇到的,在街头就能看得见。
有些画家是后起之秀,他们的作品严肃认真、出类拔萃。
不过,你买衣服恐怕买得并不多,你妻子买衣服买得多,而女人的衣服特别费钱。”
我发现妻子的目光在躲着斯泰因小姐,尽量不去看她穿的那身怪模怪样的廉价衣服,并且做到了这一点。
斯泰因小姐她们离去时,仍然将我们两口子看得跟香饽饽一样(这是我的感觉),邀请我们再次去弗勒吕斯街27号做客。
这以后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受到斯泰因小姐邀请,说冬季下午5点钟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去她的工作室。
我曾在卢森堡公园里遇见过斯泰因小姐,记不清她是否在遛狗,也记不得当时她到底有没有狗。
我只记得自己是在散步,而非遛狗,因为我们养不起狗,甚至连一只猫也养不起。
若说猫,我只在咖啡馆或者小餐馆见到过,还在公寓楼门房的窗台上见过几只大猫,很招人喜欢。
后来我倒是常见斯泰因小姐在卢森堡公园遛狗,但以前她好像是没有狗的。
暂且不管她有没有狗,反正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出去遛弯时常到她的工作室坐坐,每次去她都请我喝自然蒸馏出的白兰地,并且坚持要我喝干了一杯再斟满。
我欣赏着那些画,和她聊着天。
那些画叫人观之心潮澎湃,而我们的谈话十分温馨。
她侃侃而谈,大讲特讲现代派绘画和画家。
讲画家时,主要讲他们的人生经历(讲他们的人生经历多于讲他们的艺术生涯)。
她还谈到自己的创作,还将好几篇稿件的手稿拿给我看(每天,她写出草稿,由她的女伴打印出来)。
她说写作使她感到快乐。
但后来随着了解她的程度的加深,我发现真正使她快乐的是创作的出品量(多寡视她的精力而定),是让她的作品获得出版,得到社会的认可。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事情还不太严重——她发表了三篇小说,人人都读得懂。
其中的一篇名为《梅兰克莎》,写得非常好,是她的那些实验性作品的优秀范例,已经以单行本形式出版,凡是认识和了解她的评论家都交口称赞。
她性格中有一种力量——一旦她想赢得一个人的喜爱,那么,对方一定无法抗拒。
那些认识她并看过她藏画的评论家,有些对她写的东西明明看不懂,却投了信任票,这是因为他们喜欢她本人,对于她的人生观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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