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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康德的道德,人只能有目的,而不能有手段。
那么在方孝孺的案例里,他不顾十族的性命以坚守自己的良知,这不就是以十族的几百口人为手段吗?这当然是不道德的。
以不道德的手段捍卫道德,这道德吗?
那么,仍然诉诸康德的道德,倘若方孝孺放弃了坚持,保全了自己与十族的性命,但其他一些人的性命却会因此而受到威胁,事情就变成了以他人为手段来达到保全自己及十族的目的,依然是不道德的。
怎么选择才是对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一条普遍的行为准则。
但人命怎么衡量孰轻孰重呢?十族和自己最亲,所以最重要吗?或者那些将因为自己的屈服而受害的人是正统的皇室后裔以及将会为这个国家做出更大贡献的人,所以他们才更重要吗?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确实避免了两难问题,但这种标准可以被我们的良知接受吗?
有一则案例可资参考,东汉灵帝熹平六年,辽西太守赵苞派人回山东老家去把自己一家人接来,没想到一家人路遇鲜卑军队,被抓做了人质。
两军阵前,赵苞望着母亲悲号失声,可他能怎么做呢?是投降鲜卑以保全家人性命呢,还是忠孝不能两全,坚决和鲜卑人开战呢?
王夫之为赵苞想出过一个不得已之下的办法:拔剑自刎,把战事委托给自己的部下,不考虑母亲的生死和城池的存亡了。
这个办法想来大多数人都难以接受,王夫之也认为这么做的话不但赵苞的母亲活不了,连城池也保不住。
(《读通鉴论》卷八)不过王夫之可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他把原则看得比结果重要。
这件事情的真实结局是这样的:赵苞对母亲说:“从前我是您的儿子,现在我是皇帝的臣子,义不得顾私情。”
母亲对他说:“人各有命,你就勉励尽忠吧!”
赵苞便带兵进攻,打败了敌人,自己一家人却无一幸免。
皇帝为了表彰赵苞,封以侯爵,而赵苞在回乡安葬了家人之后,对乡人说:“食禄而避难,非忠也;杀母以全义,非孝也。
如是,有何面目立于天下!”
于是呕血而死。
(《资治通鉴》卷五十七)
类似的两难在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极端者再如唐代著名的睢阳保卫战,张巡和许远要在守城和吃人之间做出选择。
这种事虽然无独有偶,前有臧洪,后有朱粲,但毕竟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承受的。
回头看看南荣趎的三大问题,其情形倒还不像方孝孺、赵苞和张巡、许远这样极端,但这实在是庄子,或者说是庄子学派在战国乱世这个特定的环境下迫切需要解决的切实问题,也是一个从来都不过时的经典问题。
幸运的是,老聃的答复并不是玄而又玄的道论,而是实实在在的指导,至于这些指导是否比王夫之的意见高明一些,又或者方孝孺等人究竟能从中得到多少借鉴,这就很难讲了。
老聃是说:
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能翛然乎?能侗然乎?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
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
是卫生之经已。
(《庄子·杂篇·庚桑楚》)
这段话比较费解,述其大意,老聃是说护养生命的原则能抱一吗?能无失吗?能不用卜筮而知吉凶吗?能停止吗?能结束吗?能不假外求而求之于己吗?能像婴儿一样吗?婴儿整天都在哭号,喉咙却不会沙哑,整天握着拳头而不松脱,整天瞪着眼睛而不疲劳,个中缘由是值得我们效法的。
行动时不知道目标,安居时不知道做什么,随顺外物,任其自然,这就是护养生命的原则。
这番话的确合乎《老子》之旨,认为婴儿是成人的楷模,代表着一种自然淳厚的状态。
南荣趎问老聃这是否就是至人的境界,老聃说不是,这只是“谓冰解冻释者”
,大约是比喻心中的执着与焦虑涣然冰释吧,距离至人的境界还有一段距离。
鉴于南荣趎的具体问题,倒也不必追求至人这个过高的楷模,只要掌握“卫生之经”
,学习婴儿好榜样,这就够了。
曰:“未也。
吾固告汝曰:‘能儿子乎?’儿子动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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