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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确实是,但信是下午写的,从那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
要不是埃姆斯沃斯上校一脚把我踢出门的话——”
“把您踢出来了!”
“呃,差不多就是踢出来的。
他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是说埃姆斯沃斯上校。
他在军队时最主张严格执行军纪,而且当时也盛行粗话。
如果不是因为戈弗雷,我不可能容忍得了上校。”
我点燃了烟斗,身子向后靠在椅子上。
“您或许可以把您说的情况解释一下。”
我的委托人咧着嘴笑了,神态滑稽。
“我本来还以为,您用不着我说什么,就知道了一切情况呢,”
他说,“不过,我会把实际情况告诉您的,但愿您能够告诉我,那意味着什么。
我夜不能寐,绞尽脑汁,越想越觉得事情不可思议。
“1901年1月——也就是两年前,我应征从军了,当时,年轻的戈弗雷·埃姆斯沃斯与我入了同一个骑兵中队。
他是埃姆斯沃斯上校的独子——埃姆斯沃斯是克里米亚战争[10]中维多利亚十字勋章[11]的获得者——戈弗雷身上流淌着英勇善战的血液,所以,他参加义勇骑兵团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他是骑兵团中的佼佼者,无人匹敌。
我们结下了友谊——那种友谊只能在同甘苦共患难的环境中才能形成。
他是我的合作伙伴——这在军队里非同小可,在一年艰苦卓绝的战斗中,我们同甘共苦。
后来,在比勒陀利亚[12]城外钻石山附近的一次战斗中,他中弹了,子弹是从宽口径步枪打出来的。
我收到过一封他从开普敦[13]医院写来的信,另一封是从南安普敦[14]写来的。
打那以后,就再没有通信了——音讯全无,福尔摩斯先生,整整六个多月的时间,他可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啊。
“啊,战争结束之后,我们都回国了,我给他父亲写了信,问戈弗雷在哪儿。
没有任何回复。
我等待了一段时间,后来接着又写,这回我收到了回信,内容简短,措辞简慢,说戈弗雷漂洋过海,周游世界去了,可能一年之内不会返回,就这么些内容。
“这不能让我释怀啊,福尔摩斯先生,我感觉整个事情很不对劲。
戈弗雷是个有情有义的年轻人,不会这样对待一个同伴好友的,这不像他的为人啊。
后来,再一次,我碰巧知道了,他是一大笔遗产的继承人,还知道,他和他父亲相处得不是很融洽。
老头儿态度很专横,戈弗雷年轻气盛,受不了。
不,我不能释怀,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刨根问底找出缘由。
然而,事情凑巧,我由于离家两年,自己的事情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来理顺,所以,只是到了这个星期,我才有精力重新关注起戈弗雷的事情。
但我既然决定要弄清楚这件事,就得放下所有的事情,以便把这件事办妥帖。”
有一种人最好把他当朋友,而不是当敌人。
詹姆斯·M.多德先生看起来就是那种人。
他蓝色的眼睛透着严厉坚毅的目光,说话时,方方正正的下巴紧绷着。
“对啦,您采取了什么措施?”
我问。
“我的第一步是到他家去,即贝德福德[15]附近的塔克斯伯里老庄园,要亲自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给他母亲写了信——因为我受够了那个做父亲的气急败坏的态度——我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戈弗雷是我的好友,我们有着共同的经历,感同身受,有很多事情要跟她说,我就在附近,能否登门拜访一下?说了些诸如此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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