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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拍手叫好,大乐道:“原来庸庵是想让马建忠赶往上海,以讨教学问为名,接近威妥玛。”
薛福成说:“威妥玛这辈子最得意的,并非他的外交生涯,是其对汉语注音卓有成效的研究,谁能与他探讨这方面的学问,他自然乐意。”
李鸿章当即找来马建忠,命其速速南下,去会威妥玛。
作为天才学问家和汉语语法迷,马建忠手头就有威妥玛所著《寻律录》和《语言自迩集》,每有闲暇,便卷不离手,精研细读,颇有体悟。
也早想当面就教于威妥玛,得到李鸿章差遣,正中下怀,草草打点行装,连夜赶往天津码头,登上货船,直奔上海而去。
抵达沪上,来到英国领事馆,马建忠没去敲威妥玛的房门,进了馆里食堂。
食堂里有英国人,也有赴馆办差谈生意的中国人。
窗边一位英国绅士,正在用餐,马建忠打量几眼,知是威妥玛,要了份西餐,过去坐到他对面。
一位三十出头的中国年轻人,脑留长辫,嚼面包,啃牛排,喝牛奶;一位年近六十的英国老年人,西装革履,呷米饭,吃小炒,喝绿茶,两道别样风景,就这样拼到一张桌上,相映成趣。
这倒也没啥稀奇的,上海华洋杂处,中西不同肤色,不同习俗,不同语言,杂糅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常见得很。
奇怪的是两人手里书本。
马建忠边吃西餐,边低头阅读英版横排英文著作《语言自迩集》,威妥玛则边吃中餐,边埋首死啃线装竖排汉字古籍《说文解字》。
没人读过这些书,也不好去凑热闹,都躲往其他桌子,以免影响他俩阅读。
虽说威马两人各自专注于眼前书本,渐渐还是意识到对方的存在,稍稍迟疑,几乎同时抬起头来,互相憋了一眼。
马建忠毕竟年轻二十多岁,嘴皮子来得快,先操着流利英文,笑笑道:“先生读的是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吧?”
中国人英语能说如此地道的不多,威妥玛略觉惊讶,用纯正得不能再纯正的北京话道:“正是《说文解字》。
年轻人读的《语言自迩集》吧?”
马建忠继续用英语道:“《语言自迩集》乃末学枕边书,常读常新,获益匪浅。”
威妥玛依然用北京话道:“此书是教英国人学汉语的,你是中国人,也用它学汉语?”
马建忠道:“英国人可用它学汉语,我是中国人,可倒过来,用它学英语。”
威妥玛诧异道:“此书还可帮助中国人学英语?”
马建忠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反其道而行之,既然此书可由英而汉,自然也可逆反,由汉而英。”
说得威妥玛大乐,用中文道:“您是中国人,为何偏偏说英语?”
马建忠操英语道:“您是英国人,为何偏偏说汉语?”
威妥玛呵呵笑道:“中国不还有句老话,叫入乡随俗么?我回英国说英语,在中国土地上说汉语。”
“先生言之有理。”
马建忠给对方打个拱手,改回汉语道:“到哪座山唱哪支歌,咱身在中国,确实该说汉文,要说英语,下次去到英国,再说也不为迟。”
威妥玛翘起拇指笑道:“说得好,说得好,到哪座山就该唱哪支歌。
然若没有山呢?”
马建忠说:“没有山就不唱歌,读《语言自迩集》和《说文解字》。”
威妥玛哈哈大笑,说:“老夫来华三十六年,有个切身体会,就是比起中国人来,中国语言文字要好玩得多。”
马建忠附和道:“末学有同感,人没文字好玩。”
威妥玛道:“如‘穿衣吃饭’,‘衣’字读作平声,到‘衣锦还乡’里,‘衣’则读作去声,真有趣儿。”
马建忠说:“此乃汉语里常见的破读现象。
‘衣’读阴平,用的是衣服本义,为名词,属常读音。
到‘衣锦还乡’里,‘衣’变成‘穿衣’的意思,为动词,得破读为去声,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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