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天中文网

十三 贞观的法治精神(第3页)

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戴胄原本只是兵部的一个郎中,因有“忠清公直”

的美誉,不久前刚刚被李世民破格提拔为大理寺少卿,相当于从一个国防部的小司长突然晋升为最高法院副院长。

皇恩如此浩**,按理说戴胄应该知恩图报、事事顺着李世民的脾气才对,可秉公执法的戴胄却在柳雄这件案子上狠狠地触逆了龙鳞。

根据当时的法律,这种罪最多只能判流放,所以戴胄便对柳雄做出了“据法应流”

的判决。

这个判决结果虽然是依法做出的,但显然违背了李世民的敕令。

李世民勃然大怒,对戴胄说:“朕早就颁下敕令,不自首就是死路一条,你现在却要依法改判,这岂不是向天下人表明,朕说话不算数吗?”

戴胄面不改色地说:“陛下如果直接杀了他,臣无话可说;可陛下一旦把案件交付法司,臣就不能违背法律。”

李世民悻悻地说:“你为了让自己秉公执法,就不惜让朕失信于天下吗?”

戴胄说:“陛下的敕令是出于一时之喜怒,而国家的法律却是布大信于天下!

陛下若以法律为准绳,就不是失信,而恰恰是‘忍小忿而存大信’!

假如不这么做,臣只能替陛下感到遗憾。”

李世民沉默了。

他知道,如果他执意要杀柳雄,谁也拦不住,因为他是皇帝,而且早有敕令在先。

可问题是,这么做虽然足以体现帝王的权威,但无疑会大大损害法律的权威。

而法律的公信力一旦遭到破坏,朝廷的威信和人君的威信也就无从谈起。

思虑及此,李世民立刻转怒为喜,当着群臣的面对戴胄大加褒扬,说:“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

(《贞观政要》卷五)

这是贞观时期一个比较著名的事件,同时也是中国法制史上富有典型意义的一个案例。

因为它凸显了皇权与法权的冲突,并且以皇权的妥协告终,最后使得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

在这件事情上,李世民体现出了一个古代君主难能可贵的品质,那就是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司法独立的尊重。

这在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社会中实属罕见。

“柳雄事件”

之后,史称“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泉涌;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资治通鉴》卷一九二)

贞观时代吏治清明、执法公正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可要说“天下无冤狱”

,则未免有些言过其实。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一个王朝拥有像戴胄这种刚直不阿、执法如山的法官,并且拥有像李世民这种善于妥协、尊重法律的皇帝时,我们就完全有理由相信——贞观时代即便不是历史上最少冤狱的时期,起码也是最少冤狱的时期之一。

(二)对生命的尊重

要了解一个国家的法律,最重要的是看它的刑法。

要了解一个国家的刑法,最重要的就是看它对待死刑的态度。

贞观法治之所以被后人津津乐道,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宽仁慎刑”

的理念,以及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

早在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李世民就依据“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

的立法思想,以诏令的形式对“死刑复核”

做出了严格规定:“古者断狱,必讯于三槐、九棘之官,今三公、九卿即其职也,自今以后,大辟(死刑)罪皆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贞观小财神大唐最强驸马爷年代文炮灰女配养崽崽闹腾诸天,不正经的系统带着无限火力狗头技能穿越仙侠结婚后被植物人老公缠疯了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穿书之我是宠妃我怕谁我差亿点成了普通人女皇陛下的掌中娇(gl)我在火影修仙众神世界我靠背诵唐诗宋词飞升前妻很抢手:老婆我们复婚吧我有一枚两界印明明我才是训练家玄医暖婚之腹黑靳爷追妻忙仿生纪元你跑不过我吧穿成前任叔叔的掌心娇左道江湖我在六扇门当差的日子天降热搜!大佬哄妻超高调!一人之开始的道爷最后一个嫌疑人X